本报讯 入春以来,我省持续干旱少雨、风干物燥,特别是3月下旬以来,因随地烧纸、随意烧荒等原因,火灾事故频发。省公安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指导各地公安机关对引发火灾肇事者依法严厉打击处理。4月20日,省公安厅对外发布了近期打击成果。
4月3日,辽阳市公安局宏伟分局曙光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在曙光镇望宝村山上因上坟点香引起山火的案件。李某在上坟时点香引发火灾,由于发现及时,火情被迅速控制并扑灭,李某被依法治安拘留5日。
4月4日10时20分,辽阳市文圣区小屯镇下麦村太和寺西侧山坡50米处荒地发生火灾,经近一个小时扑救,现场明火被完全扑灭。经调查,系附近村民陈某焚烧垃圾,余烬未处理好,被吹至荒地,致使火灾发生。陈某因涉嫌过失纵火,被给予治安拘留13日的处罚。
4月5日9时许,凤城市草河经济管理区平安村九组村民顾某某在本组大地旁边的十字路口烧纸时,不慎将大地里的荒草引燃,将傅某种植在大地里的2万余棵柳树烧坏,目前,顾某某被取保候审。几乎同一时间,凤城市弟兄山镇张家沟社区附近发生一起山火。经查明,违法嫌疑人徐某、姚某夫妻二人,在明知不让烧纸的情况下,抱着侥幸心理进行祭祀焚烧引发山火,过火面积约19.5亩。目前,该二人已被分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4月14日23时30分,葫芦岛市南票区张相公乡丁屯村突发山火,至4月16日15时,明火被全部扑灭,无人员伤亡。经公安机关全力工作,山火起火原因现已查明,系人为纵火。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于4月1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审讯,刘某某对纵火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人已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