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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甸县检察院高度重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举报工作 检察长或主管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举报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辛峰 姜雪 本报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19-04-16 10:07

  本报讯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宽甸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举报工作,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发动广大群众踊跃举报。

  对群众来访举报一律实行检察长或主管检察长亲自接待,对实名举报一律书面答复,对移送线索一律向举报人告知。确保举报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从源头上做实线索举报工作。

  该院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微信群等新兴媒体、自媒体,积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详细解读黑恶势力犯罪的主要类型和特点,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多渠道、多途径搜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专门制定了宽甸县检察院《关于加强与乡镇工作联系,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对辖区22个乡镇的215名人大代表进行面对面走访,主动通报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积极争取人大代表的支持,并通过人大代表的联系作用,搜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不断拓展案源渠道。

  该院在办公楼外显著位置设置专用举报箱,指定专人负责,每周至少开箱一次,确保群众随时举报随时进行处理。严格遵照《辽宁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线索管理办法》,完善举报线索受理、管理、移送等制度,建立严谨、规范、高效的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