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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山县:申请人为被执行人找工作 法官牵线温情执结骨头案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李启元 记者 任晓霞 | 发布时间: 2019-02-28 10:23

  本报讯 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原告和被告的经济条件都非常困窘。记者昨日获悉,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黑山县人民法院两名执行法官牵线搭桥,通过申请人帮助被执行人找到了工作,最终双方握手言和,申请人顺利地得到了车祸赔偿。

  事情发生在2018年6月7日,魏某驾驶三轮车与黎某的三轮车相撞,导致黎某受伤。经黑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魏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后,黎某住院治疗共花医疗费、护理费等8万余元。其间,锦州市道路交通救援基金管理中心为其垫付了22703.23元。因黎某与魏某无法达成赔偿协议,黎某只好向黑山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黑山县法院依法判处,原告黎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第三人救助基金22703元的30%即6810.97元,被告归还第三人救助基金22703元的70%即15892.26元;被告魏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黎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48351元。

  法院判决后,魏某毫无赔偿能力,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面对这一棘手案件,黑山县法院执行一庭的两位法官多次来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家里。经调查证实,这的确是两个非常困难的家庭,各自只能勉强维持生活。不甘心该案就此终结,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两位法官再次找到黎某,看他能否帮助魏某联系到更为理想的务工单位。黎某很快想到自己在山东青岛开公司的一家亲属,并当即与其联系,该亲属答应聘用魏某。两位法官马上让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在法院执行局当面商量此事,并顺利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双方当场签字,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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