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22日,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在2018年度全省市、县级检察机关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考评中,鞍山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处夺得两项第一,即在执检部门总分排名中居全省第一,在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漏管工作方面居全省第一。
在深入开展对监狱的巡回检察试点工作中,刑事执行检察处发现问题20余个,排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5件6人,提出建议12份,100%被采纳。在开展深化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活动中,通过谈话、调查等方式监督服刑人员执行财产刑共150余万元。坚持对监管场所监管活动的日常检察,全年共开展安全防范检察100余次,排除安全隐患16个,纠正5起显性超期羁押案件、26起隐性超期羁押案件,向监管部门提出口头和书面检察建议50余次(份)。
据了解,刑事执行检察处还成功承办和参与了全省第二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届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中,该处代表辽宁参赛的王芸获得全国业务能手荣誉称号,是东北地区唯一获奖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