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锦州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18年,锦州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共立案362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57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并已获胜诉判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共立案12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并获胜诉判决,执行完毕9件。2018年锦州地区公益诉讼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
2017年7月1日,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国开展以来,锦州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其中北镇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北镇市某局不履行职责案,该案是全省第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凌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了全省首例破坏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北镇市人民检察院诉前检察建议搬走景区垃圾的工作成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专刊刊发。黑山县人民检察院西洋特肥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被评为辽宁省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同时,锦州检察机关开展了“医疗废物、医疗污水”专项监督工作,督促行政机关整治违法处理医疗废物、污水医疗机构229家;开展了石材加工企业污染、城市垃圾、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督促行政机关治理污染企业56家。
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锦州检察机关积极落实一把手责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形成全市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模式,积极向当地党委报告工作,与多家行政机关会签相关文件,结合“三城联创”活动开展行之有效的专项监督活动,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
2019年,锦州检察机关将以公益为核心,拓宽线索渠道,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为锦州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