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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安今年“一窗通办”实现率力求超70%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杨清林 | 发布时间: 2019-01-18 12:24

辽宁公安“服务振兴发展,打造民生福祉”系列报道之五

  走进新民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记者感受到了一片温馨——一个3层主体钢质框架上摆满了绿萝、吊兰等小型植物,一面10余平方米的“墙”上种植、摆放了近10种植物,成为一面“呼吸墙”。置身这样的“花园式”办公区,群众纷纷点赞。

  2018年以来,新民市公安局对车辆管理所进行规模扩建,扩建后建筑面积达1475平方米,所有建筑材料均使用绿色环保材料,成为新型现代化车辆管理所。在服务大厅内设置“呼吸墙”,不仅增加了美感,发挥了绿色植物吸附灰尘、增加空气含氧量和湿度的作用,最重要的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调节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的心情,让整个办公环境不再枯燥、单调。

  同时,新民市公安局投入专项经费,在车辆管理所大厅先后配备了自助照相机、自助车辆违法查询机、车驾业务自助办一体机等一系列自助设备。群众办事不用排队,业务办理快捷高效,群众满意度得到显著提升。

  据了解,2018年,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公安机关实施以“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网清、一证通、一次跑、一厅结”为内容的“三办”“四个一”举措,加快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安审批服务体系,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提升服务发展实效。

  根据“三办”“四个一”方案,2018年年底前,市、县级公安机关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现“应进必进”,使群众和企业只进一个办事大厅即能办结全部事项,实现审批服务“一厅结”。在此基础上,扩大“一窗”受理事项范围,促进企业、群众从一事跑多窗向一窗办多事转变。2018年年底前,50%公安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通办”,今年年底前,将达到70%以上。围绕变多个主体审批为一个主体审批,严格落实“一枚公章管到底”,促进审批服务窗口的承办事项,由物理集中向化合集成转变。

  通过实施“三办”“四个一”举措,进一步加大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努力把审批服务项目梳理到极致、程序“瘦身”到极致、材料精简到极致、权力下放到极致、责任明晰到极致,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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