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沈阳公安出台服务民营企业“20条”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杨清林 | 发布时间: 2019-01-07 11:15

  本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沈阳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沈阳市公安局2019年新年伊始,即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万人进万企”活动,制定出台了涵盖公安服务、公共管理、安全防范、公正执法等方面的20条新举措,以及服务民营企业“十个严禁”纪律规定,努力实现凝心聚力服务民企、忠诚担当助推发展目标。

  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服务效能,坚持做到“快捷”不“梗阻”。深化简政放权,在民营企业引进人才、办证落户方面放宽限制,实行即来即办、预约上门等便捷服务,为企业招才引智、融入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在民营企业赴港澳商务活动、口岸签证等出入境服务方面提供便利,再次压缩赴港澳商务备案时限、开通外国管理技术人员24小时口岸服务,为企业赢得商机创造有利条件。减少企业公章刻制备案环节,取章时限由24小时缩短至8小时,为新注册企业节约大量时间成本。进一步延伸交警服务职能,对民营企业购车上牌、机动车检验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切实减少企业负担。

  进一步强化公共管理的能力水平,坚持做到“主动”不“拖延”。不断拓展延伸管理服务方式,在严格落实危险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为有需要的民营企业搭建沟通平台,提供危险品的转让、暂存和销毁渠道,保障企业生产安全。为设立保安公司的民营企业实行主动上门审验、政策讲解,通过“沈阳保安信息网”实现保安员考试发证“一站式”服务。在全省公安机关率先开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手机APP,24小时为民营企业提供在线审核,积极为企业节省人力、物力、财力。

  进一步指导企业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坚持做到“精准”不“畏难”。 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万人进万企”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公安机关“进企业、访民情”活动和重点项目“定制化”服务,对民营企业实行“一企一档、常态走访,一企一策、精准服务”。根据民营企业需要,指定民警担任“安全员”,帮助企业加强安防建设和教育培训,及时调解企业内部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企业安全。重点关注民营企业信息系统安全,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利用互联网发布不实信息、破坏企业形象和声誉的行为,全力维护民营企业良好的经营环境。

  进一步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坚持做到“规范”不“破坏”。依托沈阳市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对民营企业提供网上报案、咨询和法律求助等法律服务。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财产安全,慎用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侦查措施。准确区分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坚决防止插手干预经济纠纷。全面清理尚未办结的涉民营企业积案,建立民营企业投诉举报“一案双查”制度,出台“十个严禁”纪律规定,确保公安机关执法规范,杜绝办案人员违法违纪,全力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