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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检察理论年会在沈阳召开 聘任首批辽宁检察智库特约专家 推动检察制度及理论体系成熟定型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19-01-04 09:30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推动新时代全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2018年辽宁检察理论年会暨第一批辽宁检察智库特约专家聘任仪式日前在沈阳召开。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天敏为特约专家逐一颁发聘书并讲话。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陈波,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副会长汪德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曲新久分别致辞并发言。

  于天敏对新时代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深化认识,高度重视新时代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全省检察机关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从切实增强“四个自信”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重要性;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践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必要性;从深入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需要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紧迫性。努力把调研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推动中国特色检察制度和检察理论体系进一步成熟定型。

  把握重点,充分发挥检察理论研究对检察工作的指导作用。立足新的时代坐标和历史方位,突出检察理论研究重点,充分发挥检察理论研究对检察工作的指导作用,要把基础理论研究与实务应用研究有机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检察制度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开展检察理论研究;要围绕辽宁振兴发展大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开展研究;要紧紧围绕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中的突出问题,研究思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发展规律,开展改革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和各项改革任务“精装修”的检察理论研究,以科学的理论为深化司法改革提供指引。

  健全机制,积极推动检察“大调研”工作格局的形成。把检察理论研究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的工作来推动,采取更加有力举措,着力构建党组重视、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抓具体、纵横一体、全员参与、内外结合的检察“大调研”工作格局,将领导干部领衔课题、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检察理论研究年会等制度机制进一步落地落实,以科学的工作方法、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夯实检察理论研究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