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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市检察院办理监察委移送案件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沈航 记者 冯羽竹 | 发布时间: 2018-12-28 07:10

  辽宁长安网讯 记者昨日获悉,灯塔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由灯塔市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任某某、郑某涉嫌贪污一案。这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辽阳地区首例由监察委员会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案件。

  该案受理后,灯塔市检察院依据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当日即决定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出刑事拘留决定,并于11月28日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监察委工作人员全程配合检察院办案人员办理刑拘、逮捕等手续,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监察委移送的案件,保证了监察调查与审查起诉的无缝衔接。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查起诉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