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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检察院启动“捕诉合一”机制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丁雪楠 董宇丹 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18-12-21 10:14

  辽宁长安网讯 12月4日,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易某某等四人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案在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丹东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员额检察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丹东市检察院拉开了“捕诉合一”办案机制的帷幕。

  本案系跨省贩毒案件,涉及交易毒品数量1400余克,在侦查阶段,四名被告人中的三人对侦查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认罪,其中两名被告人“零口供”。刘芳辰在办案中对案卷材料进行细致审查的同时,通过对四名被告人的讯问,提出了意见,建议侦查机关补充侦查。

  这次出庭的公诉人为丹东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负责人张厚君、刘芳辰,公诉部门检察官助理宋爽。三名公诉人在庭前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能提出的辩护意见进行预判,做出应对预案,为庭审的顺利进行做了充分细致的准备。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互相配合对四名被告人进行了有针对性地讯问,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阐述了检察机关的出庭意见,同时对三名不认罪的被告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其中两名被告人当庭表示对指控的犯罪认罪悔罪,“零口供”被告人易某某当庭承认了主要犯罪事实并认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