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今年以来,辽阳市太子河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相关部门研究涉黑涉恶的案件线索,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以此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今年,太子河区检察院共办理涉恶案件两件,在办理贝某良等3人抢劫、盗窃案件过程中,发现该案有涉恶犯罪线索,经过进一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将该案以涉恶犯罪案件10日内起诉至法院,法院以恶势力犯罪案件对3名被告人判处了相应刑罚。通过“快捕快诉”的方式,与公安、法院形成打击合力,既对黑恶势力犯罪形成了震慑,又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扫除黑恶势力犯罪的态度与决心。
为加强摸底排查,太子河区检察院公诉、批捕、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4部门对3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了线索排查工作,并且配合太子河区委基层换届,排查了太子河区村书记、村主任是否有涉黑涉恶前科情况,为太子河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此外,太子河区检察院还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利用新媒体在高速路口设立电子显示屏,24小时滚动宣传,制作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100份、宣传标语100条,张贴在全区主要街道、公路和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制作举报卡1000个,发到每个村、社区。印制扫黑除恶宣传单500份,发放到全区各机关部门。
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了辖区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增强了辖区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