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1月20日,由铁岭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书楠任组长、驻铁岭市看守所检察室主任任会芹任副组长、省人大代表楚艳秋等七人组成的首次巡回检察检察官办案组对铁岭监狱开展首次巡回检察试点工作。
陈书楠指出,本次巡回检察是依据《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更新监督理念,提升监督实效,并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整合铁岭刑事执行检察力量组成检察官办案组,并全面启动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是检察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检察机关检察监督的新形式和新开端,旨在避免派驻检察人员被同化、思维被固化、监督被弱化。
此次巡回检察的重点内容是: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对发现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应当办理而未办理,“牢头狱霸”和体罚虐待等违法行为,被监管人员死亡和监管事故检察等。按照检察的方式方法就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对监狱进行反馈,监督整改,并制作巡回检察档案。
铁岭监狱监狱长喻喜表示,铁岭监狱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好自查和配合工作,协助检察机关开展好巡回检察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