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1月20日下午,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五三派出所社区民警高涛、辅警隋晶在清查辖区某高层住宅小区的流动人口出租房时,发现该小区9号楼1单元10楼1室为群租房,某快递送餐公司的7名“外卖小哥”在房内进行电动车电瓶充电。
民警进入屋内发现,现场有12块电动车电瓶正在进行充电,无人看管,并且屋内还有两个存有汽油的油桶,存在严重消防隐患,易引发火灾事故。
民警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在出租屋内进行电动车电瓶充电行为,并对电瓶进行暂扣,对汽油和油桶进行收缴,告知该外卖公司负责人到派出所接受处理。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居民小区尤其是在高层住宅小区为电动车电瓶充电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电瓶电路损坏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如发现身边有群租房进行电动车充电情况的,请及时向小区物业和警方反映,切实消除身边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