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1月4日17时4分,抚顺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东洲大队接到指挥中心转来的报警电话称,在东洲区城乡路发生一起肇事逃逸事故。东洲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张钺、王鹏飞立即赶赴现场,并将简要案情向东洲大队事故大队副大队长刘杨汇报,刘杨听到汇报后,也立即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勘查后,民警们初步确定这应为一辆红色雅马哈牌两轮摩托车刮撞行人的事故。120急救人员当场确认该名伤者已经死亡。
就在勘查人员对现场进行勘查的时候,交警大队又接到报警称,在东洲大街发生一起两轮摩托车与120急救车相撞事故,肇事车辆正是一辆红色雅马哈牌的摩托车,且大灯和仪表盘都有损坏,与之前肇事逃逸事故中“主角”特征基本吻合。
民警们到达第二现场后,询问该摩托车驾驶人时,对方闪烁其词,说不清楚车辆是如何撞坏的,其脸上也有明显的伤痕,且涉嫌酒驾。
刘杨当机立断,决定先将嫌疑人带到医院进行抽血,然后把嫌疑人和事故车辆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回到大队后,办案人员分成两组,一组突审嫌疑人,另一组寻找相关证人和进行现场遗留物的比对工作。21时许,两组人员都取得了突破,嫌疑人对其在城乡路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警方还找到了相关证人,证人也对嫌疑人进行了指认,事故现场的遗留物比对工作也已完成,完全可以认定这辆摩托车就是第一起事故的肇事车辆。至此,“11·04”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东洲交警的辛苦努力下成功告破。
据嫌疑人祝某海交代,当天他酒后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将路边行走的行人撞倒,他本人也倒地受伤。他从地上爬起来后,发现撞倒了一个人,便立即逃离现场,在逃逸的过程中又与120急救车发生了剐蹭,直至被警察抓获。目前,嫌疑人祝某海已经被东洲警方处以刑事拘留,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