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1月7日下午,中央督导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启动工作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在沈阳市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和中央扫黑除恶第3督导组督导辽宁省情况反馈会议精神,研究我省当前专项斗争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省正式启动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办主任李文章主持会议并讲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天敏参加会议并发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在资源环境问题治理、资源环境监管执法中排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和移送有关部门办理的工作方案》,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全省14个市政法委书记、扫黑办主任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先后作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面对新阶段新任务,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和依靠群众相结合,坚持突出重点和统筹兼顾相结合,坚持依法严惩和标本兼治相结合,以雷霆之势、千钧之力,坚决干净彻底地扫除掉各类黑恶势力,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突破,奋力夺取3年为期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确保中央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各地各部门紧紧锁定今年专项斗争的目标要求,在依法打击、深度打击、精准打击上持续发力,扎实有力推进扫黑除恶各项工作,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得到了中央督导组的充分肯定。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深刻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自觉坚定地扛起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责任,以“不用扬鞭自奋蹄”的热情和干劲,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把专项斗争坚定不移地向纵深推进。要按照抓巡视整改的办法抓督导问题整改,坚持“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把各项整改工作往前赶、往实做,扎实做好督导“后半篇文章”,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对照整改方案要求,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逐条逐项分解落实,进一步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督导反馈的每个问题都落实到人,每项任务都量化、细化、具体化,坚决做到条条有整改、事事有着落。要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真正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坚决防止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省扫黑办、省委政法委要以钉钉子精神抓整改,制定整改标准和考核验收办法,实行对账销号和清单式督查、跟踪式督办,加大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通报力度。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以高效务实的举措推动新阶段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要以贯彻全国推进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牢牢把握新阶段扫黑除恶的总思路、总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新阶段专项斗争方案,奋力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要以新阶段新任务为引领,深入发动群众、深化打击,聚焦重点案件线索开展集中攻坚,加大案件侦办力度,尽快突破一批典型案件、大案要案,形成一批新战果。全省政法系统要坚持边扫黑除恶边“打伞破网”,边整风边强警,狠抓过硬政法队伍建设。要认真落实“五级书记抓扫黑除恶”责任体系,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和基层群众的迫切需要统一起来,切实把主战场推进到基层,真正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赢得民心,切实维护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