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为进一步推动辽宁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省人民检察院自9月中旬起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对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督导评查活动。
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三处全体人员分为5个组,采取分片包干的方法,深入16个市(分)院,通过听取汇报、互动座谈、查阅卷宗、抽取整改现场予以检查等形式,对今年1月至8月办理的3472件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评查。特别是围绕是否存在案涉公益损害未得到恢复、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提出异议问题及类案串案管理、提起公益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等4个方面,对600余件重点案件进行了逐案评查,调阅卷宗1000余册,查看整改现场42个,以全面掌握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质量情况,查找和解决办案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了解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机构人员配备、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等改革举措,收集各地在公益诉讼改革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发现制约改革发展的实际问题。
此次督导评查工作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实际,重点听取一线声音,全面了解情况,认真查找工作短板,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为继续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改革、进一步提高公益诉讼案件质量、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规范化、切实提高公益诉讼工作能力和水平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