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抚顺:公检法明确协作办案细则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黄硕 | 发布时间: 2018-10-24 09:43

  辽宁长安网讯  为加强公检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统一定案标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10月17日,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分局、新抚区人民检察院、新抚区人民法院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协调会。新抚公安分局副局长韩庭厚、新抚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刚,新抚区法院副院长罗跃辉及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抚顺市检察院、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见》《抚顺市检察院、抚顺市公安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意见》的各项精神,要求各个部门处理好工作衔接机制,定期互通,并且落实区检察院、区法院提前介入机制,落实法检双向汇商机制,定期展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培训,组织干警学习上级部门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精神。

  会上,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就新抚区检察院办公室起草的《新抚区公安分局、新抚区人民法院、新抚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暂行办法》讨论稿进行了讨论研究,形成了统一意见并进行了会签。

  该办法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信息沟通、提前介入、涉恶明示、庭前会议、举证质证等内容进行详细规定,该办法的建立对三家沟通协调涉黑涉恶案件提供了制度保障。

  随后,三部门相关负责人就近期扫黑除恶相关工作进行协调沟通,包括涉黑涉恶案件的证据收集、定性、认定标准、案件质量等。新抚区法院就近期案件中相关的衔接问题、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的侦查、逮捕阶段存在的问题与新抚区公安分局、新抚区检察院进行通报、沟通,三部门一致认为涉黑涉恶案件定要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加大打击力度,确保每件案件经得起法律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