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10月14日,辽阳县人民法院执行三庭一行3人赶赴河北省廊坊市进行强制执行工作,并妥善扣押一批重型机器设备。
辽阳胜达再生纤维产业有限公司与孙某有多年的业务关系,截止到2016年2月18日,孙某尚欠该公司货款489326元,约定于2016年3月30日给付,但孙某并没有按期给付。
2017年,辽阳胜达再生纤维产业有限公司起诉至辽阳县人民法院判决并执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辽阳县法院执行三庭得到执行线索,被申请人孙某在位于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淑阳镇池套村一家已停止生产的家具厂内有19台闲置的机器设备,执行三庭立即派出执行人员跨省执行。
考虑到被查封的机器设备位于外省、执行难度大等原因,辽阳县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奔赴家具厂对机器设备进行现场查验,并与被执行人孙某进行法律释明、说服教育工作,督促其配合法院执行,积极履行义务。
在历经3天、来回1200多公里的跨省执行活动中,辽阳县法院执行干警克服重重困难,顺利完成了跨省强制扣押任务,为案件顺利执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再次展现了辽阳县法院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攻坚战的决心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