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记者10月17日从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受理了辖区内首例涉恶案件,并依法对涉嫌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蒋某某等5人批准逮捕。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蒋某某、王某、潘某等小区物业人员形成涉恶团伙,自2014年起,在丹东市振兴区万盛佳苑小区门前私自设置路障,伙同小区保安阻碍小区业主从外部购买各类装修材料进入小区,强制业主在装修时购买由蒋某某等人销售的沙子、水泥、洁具、瓷砖等各类装修材料,并由蒋某某等人进行装修。今年8月这一涉恶团伙被公安机关打掉。
为办好辖区内首例涉恶案件,振兴区检察院明确专门检察官办案组负责涉恶犯罪案件,加强与侦查机关协作,完善此案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引导公安机关依法全面及时收集、固定、完善证据。检察官办案组同步看卷,提出详细书面侦查提纲,对于案件中恶势力组织架构、“软暴力”相关问题、涉嫌多个罪名的具体侦查方向等与公安机关进行深入交流。
振兴区检察院确认本案为涉恶案件后,及时上报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对涉案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捕决定的同时,向侦查机关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引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深挖案件涉及的其他犯罪事实,对涉黑涉恶案件实施精准打击,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