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为了坚决贯彻决策部署,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10月11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壮列席了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就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四方台镇罗圈泡村村委会主任蔡某某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一案部分发表了意见,并充分参与讨论迅速形成决议。
此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首起进入审判程序的涉恶案件。法庭宣布对被告人蔡某某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处城乡结合部,辖区内村镇众多,严厉打击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村霸”等恶势力犯罪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中之重。据悉,被告人蔡某某原系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四方台镇罗圈泡村村委会主任,其纠集呼某、李某等人于2017年1月至4月间的深夜,多次采取殴打、恐吓、持镐把打砸门窗等手段为其自己或他人索要债务;同时参与赌博,并存在故意伤害他人犯罪,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扰乱当地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委政法委、监察委、四方台镇各村村委会主任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40余人旁听了庭审。
为了做好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衔接,形成对黑恶势力的强大打击合力,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迅速审查逮捕和公诉涉黑涉恶案件,强力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保障地区经济社会的有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