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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城郊检察院巡回检察纠正监狱问题60余个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彭云杰 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18-10-10 10:58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决定,在山西、辽宁、黑龙江等12个省(区、市)全面推开检察机关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沈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作为沈阳地区最早的试点院,迅速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强化保障,积极推进试点工作有序开展。7月30日至8月31日,已完成对沈阳地区现有押犯的9所监狱的首轮巡回检察。

  巡回检察过程中,发现监狱存在轻微违法情况和工作漏洞、安全隐患的,检察人员当场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和建议,对于发现的严重违法情况、可能导致执法不公和重大事故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谁发现、谁调查、谁负责”的原则,由发现问题的检察官办案组进行调查取证后,督促监狱及时进行整改落实。首轮巡回检察,对沈阳地区各监狱共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和《检察建议书》7份,就63个问题提出了纠正意见和建议。同时,针对刑期计算错误问题,向相关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

  如该院巡回检察检察官办案一组根据事先制定的巡回检察工作方案,突出重点、强化实效,通过调阅有关案卷材料,调看监控视频录像,实地查看现场以及抽取服刑罪犯谈话等方式,在巡回检察三所监狱过程中发现,部分监狱侵犯服刑人员合法权益违法情况不同程度存在。有的监狱没有严格落实服刑人员5天劳动、1天学习、1天休息的“5+1+1”制度要求,有的监狱对即将刑满释放人员未集中开展出监教育,导致形势政策、遵纪守法和就业指导等教育缺失。针对上述问题,该检察官办案组经审批后,及时依法向监狱发出书面《检察建议书》,要求限期整改。相关监狱对检察机关意见建议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对照检查,责成职能部门出台细化措施对存在问题予以纠正,并完善了内部监管机制。同时,将整改情况进行了书面回复。

  通过监督纠正监狱在刑罚执行和服刑人员改造工作中存在的违法问题,检察机关与监狱共同落实治本安全观,共同提升服刑人员改造质量,共同努力把服刑人员改造成守法公民,实现监督工作的双赢多赢共赢。首轮巡回检察后,该院检察人员不断反思,总结经验,为进一步加深服刑人员及其家属对检察机关监狱检察新方式的了解,扩大控告、举报、申诉案件线索来源,采取了延长巡回检察期限,巡回检察前在监狱监舍、食堂、会见室、禁闭室等位置张贴巡回检察公告,日常发放巡回检察告知卡,各检察官办案组巡回检察期间设移动电话专线,刑事检察室常年设24小时录音固定电话等方式方法,扎实推进试点工作深入开展。9月10日开始,该院已经启动对沈阳地区监狱的第二轮巡回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