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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公司啥情况 会上公开说清楚 沈阳地区法院“执转破”案件首个债权人会议召开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关月 | 发布时间: 2018-09-18 10:04

        辽宁长安网讯  9月14日,法库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沈阳腾垚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垚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8家债权人参加会议,现场提出问题、表达意见,提高了参与度。据悉,该会议为沈阳地区法院“执转破”案件召开的首个债权人会议。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腾垚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住所地为辽宁孟家绿色食品开发区,法定代表人迟某某。公司经营范围有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泵式)、商品混凝土生产、销售等。因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库县法院于2018年7月18日作出(2018)辽0124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决定将腾垚公司移送破产清算,并于2018年7月25日作出(2018)辽0124破2号决定书,随机指定由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担任腾垚公司管理人。根据《沈阳腾垚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专项审计报告》,该公司截至2018年8月31日,资产负债率108.21%,目前已停产,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人员失去联系。

  本次会议共有五项主要内容:一、通报腾垚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受理情况;二、通报管理人选任情况;三、管理人作财产状况报告,并由各债权人核查债权;四、决议腾垚公司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及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债权人就管理人《工作报告》《审计报告》债权核查等相关事项进行提问,相关人员进行解答。

  据担任审判员的民三庭庭长冯羽介绍,本次债权人会议设立提问环节,极大地增加了会议的公开度,方便债权人提出主张、行使权利,使债权人对腾垚公司现状有了更为全面客观的了解,法院、管理人与债权人、职工代表之间得到了有效的沟通,增强了债权人对案件重整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法院下一阶段指导和监督破产管理人加快推进重整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