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为引导市民文明出行、安全礼让习惯的形成,维护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形象,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于9月15日组织8名青年志愿者干警在鞍山站前地区交通岗开展“城市文明交通体验岗”活动。
当天中午气温较高,青年志愿者干警们顶着烈日,穿着印有“市直机关志愿者”字样的服装、手持“遵守交通 人人有责”的红旗,对行人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车辆不按交通规则等不当行为进行现场劝导,同时为外来人员进行路线引导。
此次志愿活动中,行人均能主动遵守交通规则。与此同时,市直机关工委的工作人员也来到活动现场,为志愿者们现场教学指导、加油助力。
此次活动充分发挥了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打造良好的社会秩序作出贡献,同时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维护鞍山市文明城市的形象、创建更加和谐安全稳定繁荣的社会环境作出更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