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围绕主责主业,充分行使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进一步提高办理案件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为抓紧、抓好、抓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辽阳市检察院要求两级院检察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白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办理石某某、赵某某涉恶案件中,深挖隐藏在案件当中的犯罪线索,组织专人对案件进行评查分析,与公安机关建立快速移送的“绿色通道”。文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在办理以“张氏三兄弟”为首腐蚀基层政权、村霸和宗族势力犯罪团伙涉恶案件中,追捕了两名犯罪嫌疑人,深挖出了20条涉及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线索,已按相关程序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为做好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线索的摸排工作,辽阳市两级检察院对近三年来办理的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查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等案件进行拉网式排查梳理,串并分析,结合正在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深挖隐藏在幕后的“保护伞”犯罪线索。截至目前,共受理群众举报线索2件,排查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25件,已按规定转交辽阳市监察委8件,转交辽阳市公安机关17件。
为提高案件办理质量,辽阳市检察院与辽阳市公安局、辽阳市人民法院会签《关于进一步明确办理“恶势力”案件的有关事项的通知》,为认定“恶势力”提供指引,同辽阳市公安机关会签《辽阳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办理恶势力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细化办案程序、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等。对于影响大、难度大、争议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及时向辽阳市扫黑办及省检察院扫黑办请示汇报,并听取侦查机关意见,确保精准打击,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