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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深入推进“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专项活动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18-09-05 09:27

聚焦创新发展 对标奋斗目标

  辽宁长安网讯 9月3日上午,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专项活动推进会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7月在深圳召开的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和省委领导关于“1—2年辽宁检察工作要走在全国前列”的指示要求。会议传达了《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天敏作讲话,对在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专项活动进行部署。

  会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检察工作迎来新的历史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辽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时间十分紧迫。全省检察机关的全体检察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下大力气抓好“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专项活动,紧紧围绕新时代辽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主题和走在全国前列的奋斗目标,牢牢把握新时代新的历史方位,学懂、弄通、悟透、做实新思想,明确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切实解决新时代新的起点上对辽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实现奋斗目标的“怎么看、怎么办、怎么干”的问题。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要聚焦“历史方位”“职责使命”推进大学习。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大的背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关于新时代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及张军检察长“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全面把握张军检察长对检察工作存在的“三个不平衡”等问题的分析研判和最高检以理念引领创新发展的工作要求。要聚焦“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开展大培训。紧紧围绕“提升三个素质”、推进“六大建设”、完善“4+1”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教育引导干部强化政治担当,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治建设的思想内涵和核心要义,牢固掌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教育引导干部提升素质能力,培养提升检察干部的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教育引导干部切实践行“辽宁精神”,加强进取精神培育,引导广大干部能作为、善作为。着力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为创新发展、实现奋斗目标提供人才保障和精神支撑。要聚焦“创新发展”“奋斗目标”开展大研讨。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开展大研讨,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年度重点工作落实上持续用力。紧紧围绕新起点上新时代辽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开展大研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研究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进一步树立“以办案为中心”的检察工作发展理念、“良性、互动、积极”的对外工作关系理念和“双赢多赢共赢”等一系列新的司法监督理念,落实好“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做准控申检察工作”的“4+1”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的具体举措。紧紧围绕辽宁检察工作实现奋斗目标开展大研讨。对标先进省市定标准、定任务,对表时间要求定进度、定责任,查找不足,完善机制,增添措施。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站在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省检察院部署和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将“规定动作”落实、让“自选动作”出彩,为推动新时代新起点上辽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实现奋斗目标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