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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振安区检察院举办观摩庭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赵东旭 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18-09-03 15:33

  辽宁长安网讯 为进一步研究统一危险驾驶案件认定标准,交流办案经验,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在丹东市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危险驾驶案件专题研讨会。根据会议安排部署,8月28日上午,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检察院举办了观摩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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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开庭前,为提升学习效果,增加研讨深度,振安区检察院公诉人在案件审查报告、讯问提纲等各方面做了细致充分的准备,选择了一起争议大、代表性强的交通肇事案件进行庭审观摩。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展现了检察机关惩治犯罪和维护法律尊严的鲜明立场,破解难点思维敏捷,依法判定层次分明,牢牢把握了庭审的主动权,在历时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原本一直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最终在铁证面前当庭认罪。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观摩庭后的研讨会上,作为该案公诉人的陶霞对本次庭审进行了陈述总结,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定性上的分歧进行了分析,并对该案具体行为的运用分析以及庭审前的设想等方面进行交流。来自各市县的员额检察官高度评价了此次观摩庭,对公诉人干净利落的举证、简洁有力的答辩予以充分肯定。同时,与会人员也对案件审查、举证质证等环节表达了自己的看法,研讨氛围十分热烈。

  振安区检察院负责人表示,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在思想观念、业务水平、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上补齐短板,做到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突出教育培训,提升自身建设,为强化诉讼监督,坚守法律底线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