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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检察院3个工作日高效批捕嫌犯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白大勇 胡卫卫 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18-08-29 09:54

  辽宁长安网讯 “三个工作日批捕,案子办得漂亮!”8月21日,在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凤城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公安机关首个以涉恶犯罪报捕案件的快速办理受到会议的充分肯定。

  8月15日,凤城市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盗伐林木罪,对犯罪嫌疑人卢某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并针对案件卷宗证据情况以及卢某可能涉嫌的其他黑恶势力犯罪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了有关侦查引导意见。

  据悉,今年7月,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后,在案发地产生了不小的影响。凤城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刻选派法律素养全面、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公安机关对该案提请审查逮捕后,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由侦查监督处负责人带队专程前往监督指导,听取办案人员详细汇报、审阅全部卷宗,并针对涉案罪名和黑恶势力定性等几方面存在的疑点,给予了明确答复,引导涉案证据完善方向。

  由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承办人及时了解了案件相关细节、证据情况、社会危害后果等,所以凤城市检察院得以迅速启动审核、讯问相关程序。“该涉恶案件涉及人员多,定性较为困难。从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到检察机关作出逮捕决定,仅用了三个工作日。”丹东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案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丹东、凤城两级人民检察院上下联动,与公安机关共同研讨案情、通力配合,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