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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就消除薄熙来、王珉恶劣影响进行研讨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18-08-24 09:27

  辽宁长安网讯 按照省委部署要求,8月20日下午,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以深入学习领会关于坚持民主集中制与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关系的重要论述,消除薄熙来、王珉恶劣影响为主题进行研讨。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天敏主持学习研讨并讲话,其他中心组成员逐一发言。

  研讨会认为,贯彻民主集中制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夯实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组织基础。准确把握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民主集中制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与核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坚持党的思想原则、政治原则、组织原则、工作原则,按原则处理党内各种关系,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充分认清破坏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政治生活的危害性。薄熙来、王珉等人的腐败是综合性的,不讲政治、不懂规矩、不守纪律,最突出的问题是政治腐败,最严重的后果是污染了辽宁的政治生态,有些问题积弊较深,彻底扭转仍需时日。两个反面典型警醒我们,只有坚持民主集中制,才能保持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才能保证党的团结统一。自觉维护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加强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培训,熟悉民主集中制的规矩,懂得民主集中制的方法,认真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正确处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则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研讨会认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强化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形成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衔接配套、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要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制度,落实党的政治生活制度,落实党的学习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贯彻执行党的领导制度,落实党组制度,落实党管干部制度,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干部监督制度,落实系统内巡视巡察制度,落实党内问责制度,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的干部政治担当。

  研讨会认为,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为谱写新时代辽宁检察事业新篇章提供根本保证。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检察工作落实上用气力。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政治免疫力。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认真做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认真抓好整改方案各项工作落实。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要坚持重点管理和分类管理相结合,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要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要彰显政治统领,坚持问题导向,融入检察业务工作,健全制度机制,严格责任落实,把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会上,于天敏还传达了中宣部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厅级检察员,机关各内设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学习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