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8月17日,盖州市人民检察院水源地保护检察官办公室在盖州市石门水库管理处正式挂牌成立。
记者了解到,盖州市检察院结合盖州市水资源丰富,库区、水系众多,承担着大连、营口、盖州三地的供水重任的实际,迅速响应省检察院号召,及时制定了《盖州市人民检察院水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了营口地区首家水源地保护检察官办公室。
水源地保护检察官办公室成立后,将通过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积极助力全市范围内的海洋、河流、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水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据了解,今年以来,盖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仅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就开展立案调查12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8件,督促清除垃圾污染水域面积2万余平方米。办案中,该院对辖区内相关重点水源库区、水系进行了实地考察,先后办理了熊岳河盖州市陈屯镇黄哨村段和浮渡河盖州市归州街道办事处仰山村段的河道垃圾污染公益诉讼案,及时建议有关行政单位开展河道水域环境整治,解决了长期没有解决的难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