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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中检察建议持续发力 行政机关实施代履行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记者 邵小桐 | 发布时间: 2018-08-15 10:37

  辽宁长安网讯 日前,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收到该区某行政机关针对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回函,该行政机关按照检察建议的要求,代行开展涉案污染土壤的恢复工作,据悉这是该地区首例行政机关采纳检察建议,实施代履行的行政强制措施。

  吕某租用辽中区茨榆坨镇一处稻田地,无证并违规使用铬粉经营毛皮染色加工厂,加工厂的废水未经环保设施处理直接利用暗管和渗井排放。辽中区人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吕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辽中区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切实履行职责,责令吕某清除污染源,将被污染土地恢复原状。若吕某履行不能,建议该局依法代为履行。

  某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对吕某污染一案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安排部署和落实检察建议。在多方查找吕某未果的情况下,代为履行,并制定了一系列污染土壤恢复方案。

  该案系辽中区人民检察院继成功办理全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后,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又一成功案例。该案的成功体现了公益诉讼制度设立的初衷,即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同配合、目标一致,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共同实现双赢、共赢的公益保护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