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8月13日下午,省人民检察院在沈阳市召开全省市(分)院检察长座谈会。会议传达了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大检察官研讨班会议精神,总结了今年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
为奋力构建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新格局,推进新时代辽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天敏提出要求:
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进一步树牢“四个自信”,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贯彻总体安全观,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要求落到实处。落实整改要求,在取得实效上下工夫。各级院党组要把抓好中央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巡视组的反馈意见上来,统一到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具体安排上来,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务必取得实效。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要更加有力。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加深入。各级院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中央督导组赴辽宁开展督导工作为契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办案,加强督导检查,紧密依靠群众,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更加有力。要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具体安排落地见效。要聚焦辽宁“五大区域发展战略”“一带五基地”建设,认真落实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一带五基地”建设“五大区域发展战略”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依法保障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法治环境的意见》,找准经济社会发展法治需求与司法办案供给的对接点。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更有成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关注和主动服务保障民生,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要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积极构建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切实以理念转变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要把高检院新一届党组提出的“以办案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等一系列新的司法理念,贯彻到工作中去,切实提升办案监督工作水平,把司法办案效果落地落实,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和司法公信力;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切入点、突破口,积极构建法律监督工作新格局。全省三级检察院要未雨绸缪,制定方案,按照程序报省委、最高检和编办批准,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年底前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严把案件质量关,切实提升检察办案质量效率。全省各级院各业务条线要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原因,综合施治,扎实提高办案质量。
要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为实现新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障。更加注重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推进“忠诚铸魂”工程,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注重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更加注重素质能力建设。牢牢把握“提升三个素质”“五种能力”要求,持续推进“素能提升”工程;更加注重青年人才队伍建设。要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和省委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辽宁检察队伍建设实际,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要求,健全完善年轻干部选拔、培育、管理、使用环环相扣又统筹推进的全链条机制;更加注重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推进“作风锤炼工程”,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种种新表现;更加注重文化精神建设。持续推进“精神提振”工程,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自信,充分认识到修改后的三大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新的职责,新时代检察工作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