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谢谢,谢谢,真是太谢谢你们了,这是亲属买房的3万块钱定金,下午签订合同,要是丢了,这房就买不成了。”8月9日下午,盘锦市民刘岩女士激动地握着台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张勇的手,一再感谢。
8月9日是张勇的串休日,13时30分,张勇在办事途中经过辽河生态旅游区时,在一个凉亭内突然发现一个带花的女士手提包,打开发现里面有三捆百元人民币及零散现金、一张身份证、口红和纸巾等。
张勇四下张望,可是附近没人。一时找不到失主,想到过一会儿失主发现了可能会回来找,张勇就在原地等着,可等了20多分钟,也没见到失主。
无奈,张勇把失主的身份证信息向台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告,指挥中心马上与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联系。10分钟过后,110指挥中心联系到失主,通知张勇带着现金返回台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4时20分,失主刘岩同其姐夫来到交警大队,看见失而复得的手提包,刘岩特别激动,“太好了,这钱是亲戚买房的定金,要是丢了可麻烦了!”
当天中午,刘岩从盘锦家里开车到台安为亲属买楼签订合同交现金。在途经辽河生态旅游区时,孩子说要上厕所,她就把车停下,带着孩子方便,走时就把钱包落下了,等到了地方才发现包不见了。“我着急死了,脑袋都蒙了,这钱要是丢了,房子就买不成了。”刘岩说,正在她不断回忆包可能落在哪时,接到了民警打来的电话,说包已经找到了。
经过确认,钱包物归原主,刘岩看到包内32610元现金、相关证件等物品完好无损后,激动不已,连连表示感谢,张勇表示,“这是我应该做的,不过这钱以后可要随身看管好,千万别再这么粗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