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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看守所采取“五项措施”落实法律援助工作

来源:辽宁长安网 | 作者:教富斌 记者 李滢乐 | 发布时间: 2018-06-29 16:24

  辽宁长安网讯 6月26日,记者从本溪市看守所获知,自2017年12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公安厅、辽宁省国家安全厅、辽宁省司法厅五家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知后,本溪市采取“五项措施”认真落实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在本溪市看守所家属接待大厅外醒目的位置悬挂法律援助站牌匾,提醒在押人员家属,在押人员可以得到法律援助。二是建立驻本溪市看守所法律援助站,为值班律师设置办公位置,将家属接待大厅1号窗口,改建为法律援助站服务窗口,在1号窗口外悬挂法律援助标志牌,方便咨询。三是规范法律援助站律师值班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定,为在押人员和在押人员家属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四是分管看守所内勤工作的所领导与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加强联系,为值班律师提供工作方便。五是在收押新入所人员时,让新入所人员签署法律援助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装入档案,一份法律援助站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