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6月23日,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做合格党员”为主题,开展了“在职党员进社区”义务服务日活动,并以此作为推进“忠诚、干净、担当”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
活动中,该院在职党员走进社区,积极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参与推动文明和谐幸福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院领导带头到社区参加活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动广大在职党员走进社区、服务群众,力所能及地办实事做好事。同时,该院在职党员利用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在社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既当好政策法规宣讲员,又将法律宣讲落实到日常生活中,主动为社区居民群众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上党课、政策解读等形式,提高了社区群众对党委、政府决策的理解和把握。
据悉,此次活动的开展是社区党建力量的有力补充,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力量,是察民情、解民忧,转变党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渠道,也是党员在群众身边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和平台。在职党员进社区,让他们根据个人职业特点和个人专长,适时适度参加社区建设,帮助居住地社区和居民解决实际难题,使左邻右舍的社区居民看得到、享受得到在职党员为居民服务的一言一行,感受到党员就在我身边,以党风带动民风和社区风气的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