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3月13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获悉,目前,沈阳交警部门已与外卖、配送企业建立交通违法行为内部叠加惩处制度。除交警部门依法处理外,对有轻微交通违法的驾驶人,由企业内部进行通报;对有闯红灯、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且一个月内发生两次的,企业利用平台停止其一周内的接单;一个月内发生三次的,企业予以辞退,一年内不得再次录用;对于使用超标、未注册电动自行车,甚至摩托车从事外卖送餐活动的,一经发现,企业立即予以辞退,并在三年内不得再从事送餐行业。
据悉,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与外卖、配送企业之间建立“交通违法骑手黑名单”制度。对于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发生两次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以上责任以及被企业辞退的“骑手”列入“交通违法骑手黑名单”,所有外卖、配送企业共享“交通违法骑手黑名单”信息,对“黑名单”上的人员一律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