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5日,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举办李春和同志事迹报告会,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党校、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相关领导,分局全体领导,分局全体副科级以上干部和民警代表共计210人观看报告会。
李春和从军21年,从警11年,一直扎根在偏远山区的大沟公安派出所,2011年患上癌症。他坚持初心,忘我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业,被百姓视为自家人、贴心人。2015年12月,他被省委政法委授予“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2016年6月,被沈阳市委授予“沈阳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7年1月,被沈阳市精神文明办公室评为“2016年感动沈阳人物”;2017年5月,被人社部、公安部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当下,苏家屯公安分局在全局范围内掀起“向身边典型学习、向身边典型看齐”的热潮,号召全局上下用实际行动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结合当前全市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十九大、沈阳公安怎么干”大讨论活动,举办李春和同志事迹专场报告会。
李春和的妻子、身边同事以及李春和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的机关干部,分别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对李春和的事迹向与会人员作了真情的报告;李春和结合自己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出了庄严承诺:坚决对党忠诚,潜心服务人民,做到执法公正,保证纪律严明,恪尽职守,做一滴水,去折射太阳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