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干完活都半年多了,工资还没给全,快过年了,请检察官帮帮我们!”“放心吧,我们一定让大家拿着工钱回家过年!”春节前,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杨萧一边询问案情一边宽慰道。
2025年6月,某建设公司对本溪市某小区进行棚户区改造,并将部分业务委托给陈某某,并约定以工作量结算工资。陈某某找到包工头梁某某委托了部分力工、瓦工工作,梁某某又联系了农民工刘某某等11人从事相关工作。梁某某与刘某某等11人约定,按日工资200—400元及实际工作天数结算工资。刘某某等人完成工作后,梁某某按约定支付了部分工资。2025年8月,梁某某因病去世,刘某某等11名农民工工资尚未完全支付。
了解完案情,明山区检察院立即联系明山区住建局,两家决定协同处理该案。明山区住建局联系了某建设公司和11名农民工,明山区检察院与某建设公司、农民工核实工作量、核算尚欠工资并开展释法说理。双方因当时约定的结算方式为以工作量结算,还是以日工资、工作天数结算产生分歧,而且11名农民工的包工头梁某某因病去世,农民工自身证据不足。
经杨萧细心梳理,结合工地工作量,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某建设公司尚欠6.8万元工资的和解协议,并为11名农民工起草了支持起诉意见书。2月12日,某建设公司一次性支付了全部拖欠工资,并由明山区人社局代发完毕。
记者采访得知,自2025年以来,明山区检察院以“释法说理+支持起诉+协同联动”圆满解决了26名农民工的烦“薪”事,共为农民工讨薪13.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