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为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司法理念,全面加强出庭支持公诉能力建设,日前,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检察院对张某、郝某非法持有毒品一案出庭支持公诉,并接受观摩评议。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评议组、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和全市各基层院代表及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本次庭审观摩。
庭审现场,气氛庄重严肃。公诉人条理清晰地讯问被告人,逐一出示关键证据,并对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了详细阐述,形成严密的证据链条。质证阶段,公诉人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证据疑问和质证意见,逐条援引法律规定予以答辩,言简意赅、条理清晰、回应及时。在法庭辩论环节,控辩双方就该案“控制下交付”、“隐匿身份侦查”、“犯意引诱与数量引诱”等焦点问题展开三轮交锋。公诉人逻辑严密、有理有据,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观点,进行了有力回应。整个庭审过程节奏紧凑、规范有序。
庭审结束后,站前区检察院召开提升公诉人能力评议会,通过承办人自评、观摩人员互评、与会专家点评的模式,从法律文书制作、法律适用精准度、辩论策略有效性等方面进行总结,将个案经验转化为类案指导,助推公诉队伍整体素能提升。
编辑:沙兴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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