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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之外,守护两名少年的未来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张馨文 本报驻铁岭记者 江海峰 整理 | 发布时间: 2025-12-12 08:38

  核心提示

  身心受创的未成年被害人,家境困窘的未成年被告人,使这起侵害案件格外复杂。承办法官秉持“双向保护”理念,经过两个月耐心细致的“背靠背”调解,最终促成被告方真诚赔偿道歉、被害方出具谅解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王新月 先用着,联系记者看看能不能换长袖的

  办案人:王新月

  职务: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一级法官

  “法官,谢谢您为孩子考虑得这么周全!”被害人家属紧紧握着我的手,声音哽咽。

  这是一起令人心痛的案子,被告人与被害人都是未成年的孩子。

  案件刚到手上时,卷宗里是冷冰冰的事实,当我与被害人家属初次沟通后真切感受到案件给被害人带来的巨大创伤。未成年被害人不仅身心受损,更出现了自伤、自杀的极端行为,高昂的医疗费用与沉重的经济压力让这个家庭喘不过气。同样,与被告人家属的交流也让我心情沉重。这个孩子同样未成年,家庭拮据,长期缺乏管教和关爱,法治观念淡薄。两个少年,两个陷入困境的家庭,简单地进行判决或许能结案,但很可能留下更深的伤疤。不能“就案办案”,要“双向保护”,既要维护被害人的权益,也要尽力教育、感化、挽救失足的被告人。如果能促成民事赔偿部分的和解,不仅能缓解被害方家庭经济上的燃眉之急,也为被告人提供了认错悔过、争取从宽处理的机会,这才能真正把两个家庭从对立中挽回。

  调解之路举步维艰。双方家属情绪对立,被害方坚决要求严惩,拒绝谈赔偿;被告方则试图淡化过错,不愿赔偿。面对僵局,我采取了“背靠背”调解。与被害人家属沟通,我更多的是倾听他们的痛苦与焦虑,关切孩子的治疗,引导他们认识到,当前获取赔偿用于继续治疗是挽救孩子的现实需要;与被告人家属交谈,我则耐心释法说理,分析其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并引导他们为孩子的未来着想,积极赔偿、真诚道歉是争取从宽处理的宝贵机会。

  那两个月,一次次沟通,既讲法理,也谈人情。过程的艰难不言而喻,但看到双方态度从尖锐对立逐渐转向理性沟通,我觉得一切努力都值得。最终,被告人家属在诉讼外对被害方作出了赔偿,并真诚道歉;被害方接受了道歉并出具了谅解书。那一刻,我看到的不仅是纠纷的化解,更是两个家庭从撕裂走向和解的可能。

  在事实清楚、民事部分达成和解的基础上,我们依法作出了判决。被告人认罪服判,未再上诉。

  这个结果,既体现了法律的力度,也承载了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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