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谢谢你们给了我一次重新开启人生的机会!”近日,孙某将一面写有“公正司法严明 心系百姓情深”的锦旗送到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王玥月、王琪、刘昭远手中。他在拿到不起诉决定书后如释重负,专程前来表达感激之情。
这一切源于2024年12月的一起冲突。孙某与素不相识的张某因琐事发生口角,继而拳脚相向,导致张某轻伤。起初,孙某并未意识到事态严重,直到检察机关讯问时才意识到这已涉嫌刑事犯罪,不仅可能面临牢狱之灾,更将留下伴随一生的犯罪记录。
孙某多次向检察机关表达悔意,希望获得改过自新的机会。考虑到他年轻无前科、认罪态度良好,且案件属琐事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并未“一诉了之”,而是深入其所在社区调查。社区书记反映,孙某一贯表现良好,已提交入党申请书,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孙某沟通,引导其真诚悔过。孙某主动向被害人道歉,积极赔偿经济损失并提出额外补偿,最终取得被害人谅解,对方表示希望检察机关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随即,顺城区检察院就该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区政协委员和专职律师参与评议。听证员一致建议对孙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检察机关综合案件情节,包括孙某的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接过决定书时,孙某郑重承诺:“今后绝不冲动违法,还要努力回报社会。”
“刑事无小事,刑案无小案。”每一个司法决定都关系个人命运和家庭未来。顺城区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案件中平衡国法与人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