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内进行了一场围绕“狼牙山五壮士”开展的《葛某某诉洪某某名誉权、荣誉权纠纷案》模拟庭审。旁听席上,兴隆台区幸福小学五年三班的孩子们把脊背挺得笔直,眼里满是专注。
这场模拟庭审,虽不是真实的原、被告对峙,却有着比日常庭审更厚重的意义。模拟庭审活动一经发布,得到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积极响应,他们自发成立了一审、二审小组,分别扮演合议庭成员与当事人。更有多位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庭长组成“顾问团”,为青年干警指点迷津。
“顾问团”从案件背景的社会意义、法律争议焦点的梳理、庭审程序与节奏的把握,到法袍的穿戴、法槌的起落等细节,进行了全方位的指导。随后,是一轮又一轮的剧本打磨。青年干警们埋首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与历史资料之间,力求在忠实于原案的基础上,精准还原诉辩双方的观点交锋。
模拟庭审当天,幸福小学法治副校长、辽河中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蒋丽娜先讲述了狼牙山五壮士的英勇事迹,通俗地讲解了本案为何关乎英雄的名誉与历史的尊严。“被告发表文章,用细节贬低、损毁英烈形象。”她解释道,“本案依法捍卫了社会公众对歪曲英雄烈士事迹行为进行批评的权利,彰显了人民法院保护英烈权益的鲜明态度。”
“庭审”开始时,孩子们时而凝神倾听,时而低头思索,时而因激烈的辩论而睁大眼睛。法庭成了他们汲取历史养分、感受法治力量的生动课堂。
“庭审”后,小学生季暄恒说:“原来法律是这样保护英雄的!诋毁英雄的人要受到抵制,不能伤害英雄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