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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温暖闭环”已完成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程璐 本报驻丹东记者 王大海 | 发布时间: 2025-09-09 08:36

  “我代表小龙向检察院表示感谢,也感谢综治中心这个好平台!”日前,在凤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在凤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和相关人士的见证下,小龙的伯父艾某激动地在协议上按下手印,与小龙所在的村委会共同签署了《国家司法救助金监管协议》。

  这起因交通肇事导致未成年人陷入困境的司法救助案件,在综治中心“一站式”服务下圆满办结。

  今年7月8日,艾某来到凤城市综治中心反映情况:“侄子小龙13岁了,他小时候父母就离异了,和母亲几乎没有联系,前段时间父亲因车祸去世,奶奶也随后病逝,我自身也有残疾,没办法抚养小龙,能不能帮帮孩子?”

  原来,小龙父亲的交通肇事案件正处于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小龙尚未获得任何赔偿,即将面临“无人监护、无经济来源、无生活保障”的窘境。

  综治中心负责人关茜立即将线索转交凤城市检察院驻综治中心“检察联络站”,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进村走访村委会及小龙的亲属、邻居,搜集监护缺失和生活困难的证据,然后迅速向检察院党组和上级检察机关报告。

  三级检察院同步启动“上下联动救助”机制,7天内完成了司法救助金的申请、审批和拨付工作。

  小龙能快速得到救助,源于凤城市检察院在综治中心设立的“检察联络站”。检察院专职委员周平向记者介绍:“我们通过联络站实现了救助线索‘中心吹哨、部门报到’,多部门联合快速解决问题。”

  凤城市检察院还联合地方政府、民政部门等组建“未成年人保护联盟”,同步移送小龙低保识别线索,解决其长期生活保障问题,并依托综治中心平台统筹资源,协调村委会承担小龙临时监护协助职责,定期反馈生活学习情况,提供“司法救助+生活照护”双重保障,形成了“温暖闭环”。同时,为了确保救助金能够精确地用于小龙的成长,艾某与村委会共同签署了《国家司法救助金监管协议》。

  协议中明确规定:救助金将为小龙设立一个专属账户,由村委会代为管理;所有学费和生活费用的支出,都必须经过伯父艾某和村支书的共同确认才能从该专户中拨付;检察院将每季度对资金使用凭证进行核查,综治中心不定期抽查有关小龙生活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从而形成一个由村委会负责日常监管、检察院负责动态监督、综治中心全程见证的闭环监管机制;村委会需定期向检察院和综治中心报告资金使用明细,确保每一分钱都精准地用在了最需要的地方。

  这份协议不仅是法律文本,更是一份责任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