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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档案管理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吴禹霖 本报驻营口记者 齐岚 | 发布时间: 2025-08-25 08:57

  本报讯 日前,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检察院在对一起民事监督案件调取相关证据时发现,某企业登记档案管理部门无法提供涉案企业原始档案材料,仅能提供机读档案登记资料;同时,该企业注销前,其名下海域使用权未得到妥善处理,且已注销企业的投资人仍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这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给相关民事纠纷的解决带来了阻碍。

  老边区检察院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针对发现的问题精准发力,提出具体整改方向,从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监督强化等方面切实改进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档案管理制度,与相关部门合力筑牢市场主体监管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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