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在第十一个烈士纪念日到来之际,省公安厅特别组织了一场意义非凡的公安英烈子女见面会。来自沈阳、鞍山、锦州、铁岭公安机关的5名公安英烈子女民警,与媒体记者和省公安厅机关青年民警代表面对面交流。他们的讲述,不仅让在场的每一个人深受触动,更激发了广大青年民警学习英烈、争当先锋的热情和动力。
这些公安英烈子女的故事和心声,不仅是对父辈精神的传承和发扬,更是对公安事业无限忠诚和热爱的生动体现。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长大后,我就成了你”的深刻内涵,为守护一方平安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公安英烈子女见面会现场
任鸿新
中共党员,1986年7月出生,2009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工人村派出所教导员。
父亲任长林,生前系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巡警大队案审中队中队长。2012年10月29日11时30分许,连续工作20余小时的任长林,因突发心脏疾病,牺牲在工作岗位。任长林牺牲后,于2013年9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发言摘录:我的父亲从警20余年,将青春献给警徽,他正直、豪爽,以行动诠释对职业的热爱。高考时,我毅然选择警校,开启从警之路。警校生活让我成长。参加工作后,父亲成为我的半个“师父”,总是及时鼓励我。
然而,2012年父亲牺牲,这对我是巨大的打击,但也是深刻的教育。他用自己的生命诠释了无悔奉献的党课,我将用一生去学好、用好。
我把公安事业比作人生的一场修行,需修“警心”,对待公安工作要有一颗热诚敬畏心,打击违法犯罪要有一颗公平正义心,对待群众百姓要有一颗真诚服务心,对待家人要有一颗温暖责任心。
我将让这颗“警心”发光闪亮,照耀我坚定而坦荡的从警之路。
赵欣冉
中共党员,1979年6月出生,1996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双山派出所副所长。
父亲赵松林,生前系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曙光派出所教导员,1993年12月,在值班走访途中,与歹徒搏斗壮烈牺牲。
赵松林1994年11月被辽宁省公安厅追记一等功,1996年7月被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发言摘录:我来自警察世家,祖孙三代皆从警。父亲是革命烈士赵松林,扎根派出所,无私奉献,守护平安。爷爷赵宗达,1948年参军,参与解放鞍山战役,后成为共和国第一批人民警察。
我们家有一个被视为“传家宝”的老式皮箱,里面存放着爷爷的“55式”警服和父亲曾用的“88式”警用对讲机,它们承载了我们家族警察精神,是我从警初心的信条。
父亲牺牲后,我坚定选择警校,毕业后一直在派出所工作,获多项荣誉,身上渐显爷爷与父亲的影子。
工作中遇到困难时,想到爷爷和父亲,我便充满勇气和力量。
我将继续传承家族警察精神,坚守职责,为党和人民交上平安满意的答卷。
李京津
中共党员,1986年3月出生,2009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鞍山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综合保障大队大队长。
父亲李兵,生前系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分局和平派出所警长,1996年,在执行勤务时,与持刀歹徒殊死搏斗,英勇牺牲。
李兵1996年8月被辽宁省公安厅追记一等功,同年被省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公安部将他的事迹载入《公安战线英烈名典》。
发言摘录:2009年,我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毕业后,选择回到家乡鞍山,沿着父亲的足迹接续奋斗。
15年来,我历经多岗位锻炼,凭借法制经验和一线磨砺的精神,助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成为全国标杆。我觉得这身警服就如同父亲给我的“铠甲”,保护我勇往直前。
去年9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读英烈子女回信,我深受鼓舞,我和家人都深切感受到“父亲虽然离去,但党和人民始终没有忘记”。作为烈士子女,我牢记党恩,接过父亲接力棒,以公安英模为榜样,矢志不渝做忠诚卫士。我将把组织关怀转化为实干担当,为民情怀的实践,干事创业的动力,努力成为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人民警察。
于洋
中共党员,1991年8月出生,2013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锦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父亲于晓东,生前系锦州市公安局南街派出所民警,1991年6月15日,在执行完巡逻任务回家途中,与歹徒搏斗英勇牺牲。1992年3月被辽宁省委、省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1992年5月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发言摘录:我从未见过我的父亲,有一次偶然听见母亲和朋友的谈话,我才知道父亲是因公牺牲,是名令人敬佩的人民警察。
这股力量吸引我成为警察,2013年我从警校毕业,毅然选择了父亲生前工作的锦州市公安局古塔分局,继续他未竟的事业。十年来,我参与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00余起,抓获嫌疑人150余名。
习近平总书记的回信让我深感责任重大,作为英烈子女,我将深入学习贯彻回信精神,把嘱托牢记于心、落实于行,奋力争先,努力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优秀警察,为辽宁公安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父亲的牺牲,让我更加坚定地走在这条路上,他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前行。
朱虹
中共党员,1971年11月出生,1989年参加公安工作,铁岭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
父亲朱德俊,生前系铁岭市公安局刑侦处副处长,1979年7月14日,在柴河沿战役中缉捕犯罪分子时壮烈牺牲,年仅44岁。
朱德俊同年7月21日被辽宁省革委会批准为革命烈士,同年10月22日被铁岭地区行政公署追记一等功。
发言摘录:父亲是我心中的英雄,激励我从警。入警35年,我先在看守所工作18年,我虚心向老民警学习,得到了组织和同事的认可,也获得了不少荣誉,在业务考核中多次获得业务能手等称号。尽管如此,我的心中还是有着小小的遗憾,我想像父亲一样,成为一名刑警。
2007年,我终于圆了这个心愿,成为了一名禁毒警察。我多次参与禁毒一线抓捕工作,获得多项荣誉。尽管对家庭有所亏欠,但我始终坚定信念,做一名像父亲一样合格的人民警察。
父亲虽已离世45年,但他一直在我心中,见证我的成长和铁岭公安的发展。我将继续踏着英烈的足迹,用热血和奋斗守护平安,为辽北大地的安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