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抚顺市公安局新抚分局福民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称,其在河边散步时,捡到一只猫头鹰,见猫头鹰十分可爱,本想准备把它带回家当宠物饲养,但又想起曾看到过派出所张贴的保护野生动物海报,猫头鹰是国家保护动物,故将猫头鹰送至派出所请民警帮助救助。
民警经询问野生动物保护站相关工作人员后,确认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猫头鹰),但这只猫头鹰既不鸣叫也不挣扎,一只翅膀已经受伤。民警在给猫头鹰喂了几口水和牛肉,猫头鹰恢复了精神后,驾车将其送至抚顺市新抚区野生动物救助站。
救助站工作人员表示,待猫头鹰身体恢复后,寻找适当时机将其放归大自然。
编辑:于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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