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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看吧 这些陷阱你也可能会遇到

来源:辽宁法制报 | 作者:记者 张乐悦 | 发布时间: 2017-03-17 09:27
省消费者协会发布十个典型纠纷案例
 
  “3·15”期间,省消费者协会发布2016年度发生的10个典型消费纠纷案例,通过报道消费纠纷发生的原因及解决的办法,告知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如何防范和规避消费纠纷的发生,如何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解决消费纠纷。要防范和化解消费纠纷,诚信、依法、公平最为重要。
 
  不交付合格证
  的汽车不能买
 
  2016年,省消费者协会受理了244件涉及延迟交付汽车合格证或无法交付合格证的消费者诉求。这些问题都是因汽车厂家、经销商与金融机构用合格证担保融资带来的。
  表面上看,这种担保融资与消费者无关,经销商没有资金也可以从厂家购进数百台甚至上千台汽车。但经销商一旦将售车款用于它用,或资金链断裂、跑路,消费者就无法得到抵押在银行的汽车合格证,购买的汽车就无法办理登记上牌,消费者就会成为受害者。
  省消协提示:不要购买看不到合格证的汽车,不要为了打折去购买合格证被抵押的汽车。
 
  交预付款后
  租赁店面失联
 
  2016年12月,44位消费者在沈阳某大型家具商场的租赁店面定制家具后,发现租赁店面经营者失联。经过了解,44位消费者把预付款交给租赁店面经营者。家具商场表示,预付货款交到家具商场收银台的,家具商场给消费者全额退款。预付货款交给租赁店面经营者的,家具商场不能承担全部损失。
  经多方努力,家具商场为了自己的信誉和口碑,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和经济损失,化解了这起群体性消费纠纷。
  省消协提示:租赁场所经营者失联、跑路后,如果消费者的预交款交给商场、市场开办方,商场、市场开办方作为交易主体、经营主体,责无旁贷地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消费者将预交款交给租赁者,特别是商场、市场开办方已经作出特别提示的情况下,消费者有过错,消费者为了优惠,自愿放弃商场、市场开办方的保护措施,消费者自己要承担相应损失。
 
  新车开两年发现
  轮胎被动手脚
 
  盘锦市消费者王某于2013年下半年从某品牌汽车沈阳4S店购买一台进口越野车。当时沈阳4S店没有现货,就从辽阳4S店调配来一台。两年后王某发现该越野车从天津港进关时轮胎被扎。车到辽阳后,辽阳4S店为车更换了同品牌进口轮胎,进行轮胎动平衡检测。为了让进口厂商承担轮胎和人工费用,在4S店售后服务系统中作了记录。
  王某获悉真相后,认为沈阳4S店存在消费欺诈,要求沈阳4S店加倍赔偿。在本案中省消协不能认定沈阳4S店有消费欺诈行为,不支持王某的加倍赔偿要求。
  沈阳4S店提出给王某一些补偿。双方达成和解。
  省消协提示:汽车经营者在销售这类汽车时,一定要向消费者明示,避免产生消费纠纷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消费者维权要依法依规,维权主张要合理合法。
 
  健身会馆单方面
  改变合同惹纠纷
 
  锦州市某健身会馆于2014年4月开业,由于健身会馆设施齐全、环境舒适,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办证健身。2016年5月健身会馆施工改造,改造后,健身会馆的多个运动场地调整到原健身馆仓库位置。此区域光线不足,还有美食广场排烟道经过,烹饪产生的油烟在运动区弥漫,引发健身消费者的不满。 
  锦州市消费者协会经过调查,涉及健身消费者470余人。锦州市消协认为,健身会馆可以进行内部改造,但服务环境和服务标准不能降低。最终健身会馆与消费者代表达成共识:健身会馆即日起对健身环境进行整改;整改完工后,会员可以免费体验,试用期为半个月;试用结束后,如对健身环境仍不能满意,可以退卡。
  省消协提示:本案中,健身场地、环境是合同约定的重要内容,而经营者在未与消费者协商的情况下,改变了原健身场地位置,造成场地环境的改变,属于对消费者不利的改变,是违约行为。
 
  消费者买车遭
  4S店单方面“脱保”
 
  大连消费者李某在大连市某品牌汽车4S店购买一辆汽车。购车4个月后,汽车前后减震器出现漏油。
  卖车的4S店告知李某,在本店买车就必须在本店进行保养和维修。李某未在本店做保养,属于“脱保”,出现问题再找本店免费维修,本店不再承担“三包”责任。李某认为4S店的规定不合理,应该按照汽车“三包”规定给予维修。
  大连市消协认为,如果4S店有证据证明,李某汽车减震器出现漏油是由于其他维修保养造成汽车损坏,可以不为李某汽车免费维修。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李某汽车还在三包期内,4S店就没有道理不履行免费维修义务。最终,4S店同意为李某免费维修。
  省消协提示:只有消费者的汽车故障与未在约定的4S店保养有因果关系,或是由于其他维修保养造成汽车损坏,4S店才能不承担免费维修责任。
 
  预付美容款后
  美容店搬迁
 
  2015年初,抚顺市消费者廖某在抚顺市某专业美容店选购了两个周期的养生调理美容服务。2016年3月,美容店要搬迁,新店地址离廖某居住和工作的地方都很远,去做美容非常不方便,廖某提出,将剩余的美容服务退掉,要求美容店退还自己剩余美容服务费用,被美容店拒绝。抚顺市消协经过调解,美容店退还廖某剩余的服务费用。
  省消协提示:经营者要变更营业地址,属于变更合同内容,事先要取得消费者的同意。如果消费者不同意到新的经营场所接受服务,经营者就要与消费者协商如何退还剩余的服务费用。
 
  图便宜买小家电
  质量太差了
 
  2016年6月末到7月初,阜新市彰武县消费者协会陆续接到数十位农村消费者的投诉,反映阜新市彰武县某家电商行,在下乡特卖活动中售出的多功能金元宝电热锅有多种质量问题。由于经营者采取下乡送货方式销售,消费者无法找到经营者。该家电商行采用“饥饿营销”方式售卖,提前发布广告,在每个村屯每次销售活动中只售六台,刺激农民消费者购买欲望。
  彰武县消协通过调取经营者注册信息找到经营者石某。石某认为,自己销售的商品是正规厂家生产的,自己没有过错,不同意退货。经彰武县消协协调,最终经营者石某同意为消费者退货。
  省消协提示:《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不具备使用性能、不符合产品标准、不符合质量要求,销售者要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八旬老人买保健品
  “无效退款”被拒
 
  2016年12月19日,家住铁岭市经济开发区82岁的王老先生反映半年前他被诱骗参加了自称是某杂志社举办的一次答谢会。答谢会上,举办方销售某生物科技公司生产的“某某”胶囊。举办方宣称胶囊对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有特效,治疗效果非常显著,如果无效保证退款。
  王老先生当场就花费19996元钱购买了四个疗程的胶囊。但是服用了一个疗程,没有感到有任何疗效,相反倒出现不适感觉。王老先生先后两次找到举办方,要求举办方兑现“无效退款”承诺,把剩余的胶囊退掉,都被举办方以各种理由拒绝。
  经过铁岭市消协调解,举办方为王老先生退掉剩余的胶囊,返给王老先生购药款11000元。
  省消协提示:一些宣称专为老年人举办的健康讲座、健康体验,实际上是专门诱骗、误导老年人花高价购买保健品。这些人宣称的灵丹妙药实际上就是普通保健品、食品,有的甚至是“三无”产品。
 
  办游泳会员卡
  退卡时遭加价
 
  2016年,大连消费者叶某在大连市某游泳馆为孩子办理了一张会员卡,预交30次游泳费用1050元(折合每次收费35元)。游泳馆对没有会员卡的消费者每次收费88元。
  2016年8月叶某的孩子在游泳时腿被划伤,叶某找到游泳馆要求退卡,游泳馆表示要按每次游泳收费88元标准计算,叶某的孩子已游泳10次,需要扣费880元。叶某不同意,要求按每次35元标准收费。双方发生了争议。
  大连市沙河口区消协经过调解,游泳馆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方式,退还叶某700元钱。
  省消协提示:在签订预付款服务协议时,双方一定要约定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
 
  消费者买到过期啤酒
  获得十倍赔偿
 
  2016年8月,鞍山市消费者李某在鞍山市某大型超市购买6罐德国啤酒,支付155.7元。李某回家后,发现有5罐啤酒已过保质期,李某要求超市十倍赔偿,被超市拒绝。
  鞍山市消费者协会在随后进行的消费纠纷调解中,超市表示,李某拿来的过期啤酒不是本超市销售的,怀疑是李某调包的。
  鞍山市消费者协会提出,超市能否提供证据,证实李某拿来的过期啤酒不是自己销售的,超市表示没有证据可证实。鞍山市消费者协会表示超市应该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给予消费者十倍赔偿。经过调解,最终超市同意对李某进行十倍赔偿。
  省消协提示;本案中,超市向李某支付十倍赔偿理所应当,因为超市没有记录啤酒的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强制规定,违法就要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