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今天的示范观摩庭,能看出鞍山中院推进庭审优质化改革以来取得的显著成果,能够真切感受到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庭审技巧和庭审礼仪等多方面的素质提升。”省人大代表凌卫星在全程观摩庭审后评价道。
2月15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和民一庭分别于上午和下午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土地权属纠纷案和一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社区工作人员、民营企业家、一线工人等来自各行业的7位省市人大代表,以及市律师协会派出的15位律师代表应邀见证本次示范观摩庭审。鞍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林参加活动并作总结讲话。这也是鞍山中院为了进一步推进庭审优质化改革,充分发挥优秀庭审示范引领作用,首次尝试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常态化庭审示范观摩活动。
据悉,活动首轮预计将持续3个月的时间,实现全院每个审判业务部门开一次示范观摩庭。在每次示范庭审结束后,由审管办牵头各业务部门,在院内按照审判部类分别组成的刑事、民事、行政三个观摩评查小组,将以填写庭审评查表的方式,对参加庭审示范观摩活动的相关法官进行打分和评价。
当天两起案件的主审法官及合议庭收获了观摩评查小组和各界代表的一致好评。市人大代表金晓羽说:“整个庭审秩序井然、节奏流畅,通过庭审观摩,不仅展示了法官的法律素养和庭审风采,也给我们带来一堂深刻的普法教育课。”“示范庭真正彰显了司法程序的公开透明,让我们更愿意相信法院裁判的公正性。”省人大代表肖姗姗在谈及参与观摩活动的感受时,对示范庭给予高度肯定和赞扬。
在庭审观摩结束后的总结会上,陈林表示,开展常态化庭审示范观摩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实战大练兵,以庭代训、以训促精,持续释放庭审优质化活力,从根本上提升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和对裁判的接受度,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