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辽宁长安网
主办:中共辽宁省委政法委员会    承办:辽宁法治报

深耕法学厚土的王博士——记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教育培训科科长、龙港区法院副院长王继余

来源:辽宁法治报 | 作者:驻葫芦岛记者 郑子超 | 发布时间: 2023-02-09 10:11

02

  个人简介:王继余,男,1986年11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2010年参加工作,2016年入职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任审判管理中心副主任、教育培训科科长,2021年挂职龙港区人民法院副院长。2019年获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人物白描:“85后”的他,充满朝气;身为党员的他,忠诚奉献。他是一名法学博士,内功深厚;他是一块砖,恪尽职守。先进个人、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他获奖无数,发表论文专著、调研文章数十篇。

  “拆分式”服务法学

  “时间是海绵里的水,我努力挤出时间,精深专业,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职尽责、服务人民。”王继余这样说。

  自2010年参加工作以来,王继余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深耕法学土地,从繁花满地到硕果累累。法学博士代表的是专业,王继余却自有他的“拆分法”:法,是专业;学,是研修;博,是容量;士,是实践。对王继余来说,法学专业是他知识储备的“核”,其他专业都是为法学服务,也就是为本职工作服务。

  王继余坚持向实践学习,经常深入到业务庭,调阅相关案件的判决书,向业务庭的法官和书记员深入了解,掌握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挂职龙港区法院副院长期间,他审理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社会反响良好。他肯吃苦的工作作风深深感动了同事,被同事们戏称为“累不死的王博士”。

  “明镜式”建言献策

  王继余认为,调研是为了更有发言权,闭门造车、言之无物、与工作脱节是工作大忌,调研工作必须服务工作大局。结合审判实践,他撰写了《刑事审判中“枫桥经验”的适用研究》《法官认知中的利益衡量与法律适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反思与重构》等调研文章,被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相关部门采用。

  他及时把调研工作中容易产生的问题及相应的解决措施分享给全市法院的调研工作者,把很多调研工作的“门外汉”培养成了调研工作的“行家里手”。在他的主持和参与下,成功申请了省高级人民法院两项重大司法调研课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重大理论调研课题、辽宁省法学会和辽宁省政府法制办的两项重点调研课题以及葫芦岛市社科联八项市级调研课题。

  “握手式”联络工作

  作为葫芦岛中院文字工作上的“能人”,王继余深知“合”的真谛。他在工作中始终发挥以点带面、以片带块的作用,充分用好集体智慧,成为全院法学理论的“领头羊”。

  2016年9月,王继余到葫芦岛中院审判管理中心工作后,为了提高法院调研工作质量,组建了法院系统“笔杆子工作群”,分享文字综合写作经验,研究文字综合写作方法。到葫芦岛中院教育培训科工作后,建立“周一小课堂”学习制度,定期分享写作方法,研读精品文章。经过几年的努力,葫芦岛法院系统的调研工作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

  几年来,王继余参与编写的40余篇信息被各级机关采用,他的10篇论文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先后30多次在中国法学会和省法学会的论文评比中获奖,全面展示了葫芦岛法院调研工作取得的成绩。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