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你们帮我们解决了这么大的问题,却连一口水都没喝,太感谢你们了。”11月15日,申诉人袁某某来到锦州市人民检察院,感谢该院不仅公正办理其刑事申诉案件,协调法院执行相关款项,更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解其燃眉之急。
申诉人袁某某因生活矛盾与邻村刘某某等三人发生争执,被刘某某等三人打成轻伤。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审被告人没有对申诉人给予任何赔偿,于是他来到锦州市检察院申诉。为减轻申诉人诉累,锦州市检察院承办人上门召开听证会,公开释法说理。同时,承办人在案件审查过程中了解到,申诉人袁某某曾在2021年见义勇为救助落水群众,且因本案患上“飞蚊症”等疾病,生活陷入困难。为此,锦州市检察院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并协调法院及时开展执行工作。现司法救助金已发放到当事人手中,相关款项亦协调法院执行到位。
签稿:张开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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