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文化水平低,不会写起诉状,多亏了检察院的帮助,我终于不用为打官司发愁了!”年逾七旬的杨某拉着检察官的手激动地说。
2021年7月,杨某来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称其将自有房屋租赁给他人,但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王某既不交房租也不退房,杨某希望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核实情况后,沙河口区检察院立即指派两名工作人员现场为杨某提供法律帮助,从撰写起诉书、讲解诉讼流程、解答法律问题等多方面给予耐心细致的指导,并帮助杨某到法院立案。随后,检察机关主动与承租人王某沟通联系、释法说理,王某在知悉该案已经立案后,主动腾退了房屋,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支持起诉是一项关系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民生工作,2021年,我省检察机关制定并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专项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各地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帮助弱势群体准确表达诉求,拓宽民事检察社会服务渠道,努力把为民实事办得更实更好,充分展现新时代检察机关的社会责任与使命担当。
拓宽案件来源渠道
我省检察机关在探索与实践中,打破以往思维禁锢,变“坐堂等案”为主动出击,突破支持起诉线索来源瓶颈,多元化丰富帮助救济手段,创造性地提出“四多一精”的工作新理念、新模式,即多渠道搜寻案源线索、多举措回应当事人诉求、多形式促进双方和解、多媒体开展主题宣传并坚持精准监督不松懈,引领支持起诉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省三级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积极与本地公安、法院、司法、人社、信访、民政、妇联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畅通案件来源渠道,延伸选案工作触角,并以多部门会签文件的形式保障制度落地生根、执行有力。
丰富支持起诉手段
“感谢检察官把被欠3年本没有希望要回的工资一周就追回来了,为我解决了生计问题,我可以安心出去打工了!”日前,一面绣着“为民讨薪解难题 检察担当暖人心”的锦旗被送到了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农民工童某握着检察官的手眼含热泪地说。
龙城区检察院在支持起诉工作中,灵活运用多种形式促进双方当事人和解,践行“枫桥经验”,积极争取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缩短维权时间、降低维权成本,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
在专项工作的开展中,全省各地检察机关注重引导,将支持起诉工作与检察听证、调解和解、司法救助等程序深度融合,切实帮助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去年,全省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等形式促成支持起诉案件和解40余件。
强化依法维权意识
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充分运用网络、广播、报刊等多种媒介载体,积极采取送法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地等形式,面向全社会尤其是各类弱势群体广泛宣传民法典精神和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工作职能,切实强化广大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意识。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托“两微一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灵活运用“走出去”工作模式,积极深入本地企业、工地开展宣传,向人民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盖州市人民检察院与相关部门共同举办“维护妇女权益、支持起诉伴你行”主题普法课堂,现场发放支持起诉明白卡。
各地检察机关普遍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介绍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引导人民群众依靠法律手段解决民事纠纷,厚植支持起诉的“法治土壤”。
确保支持起诉实效
在坚持权利救济与权力监督相结合、依法协助弱势群体实现自身诉讼权利的同时,我省各地检察机关对司法活动进行全流程法律监督,包括是否依法立案、法律政策适用和审判程序是否合法公正、判决是否得到及时全面执行等,确保支持起诉真正发挥作用、取得实效。
通过支持起诉专项工作的稳步推进,截至去年11月,全省检察机关共计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305件,为上年同期案件数量的4倍,法院采纳支持起诉意见1012件,较上年同期上升226%。同时,帮助761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200余万元,为82名无劳动能力老年人讨回赡养费,帮助36名受家暴妇女提起离婚诉讼,在为劳动者确认劳动关系并实现补缴社保诉求、帮助未成年人变更监护权等领域亦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